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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期自114年1月2日至2月8日止

公告申請表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附件1
公告申請表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附件1
  1. 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項措施申報作業全國統一於每年1月辦理,明年申報期間為12日起至28日止。
  2. 農友可攜帶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3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有效期限租約、代耕證明、耕作協議書、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口頭約定切結書及本人帳戶資料等相關證明文件,並選擇全國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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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30
  • 發布日期: 2024-12-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