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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補償發給對象

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1.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
2.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簡稱照顧者)
另符合以下規定:
1.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應居家隔離或檢疫,但違反規定趴趴走就不可以)
2.檢疫隔離期間,沒有支領薪資者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之補助。
(防疫條例第3條第1項)
(補償辦法第2條、第3條第3項)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19
  • 發布日期: 2020-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