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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為領防疫補償刻意出國前往疫區,回國申請補償,可以發給補償嗎?是否合理?

發放防疫補償是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國人應避免至「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建議等級第3級國家或地區旅遊,請國人務必配合,一同守護家園,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
另請注意,自109年3月17日起,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非必要前往該等國家或地區,返國後接受隔離或檢疫者,不得領取補償。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19
  • 發布日期: 2020-11-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