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區發展協會函報理監事會議紀錄文件範例說明如下:
一、會議通知:
(一) 召開理監事會7日前通知應出席人員,並函報本所備查。
(二) 應備文件:會議通知公文(含會議種類、時間、地點)、議程等。
二、 會議紀錄:
(一) 召開完畢後30日內函報會議紀錄至本所函轉社會局備查。
(二) 應備文件:會議紀錄公文、會議紀錄(應載明出席、缺席、請假人數)、簽到表、經費收支報表、社區基本資料表等。
三、社區基本資料表請於「臺中市社區培力資源網」下載列印,劃線更正後,於填報人簽名。
四、 餘詳如附件,倘有疑問,請洽詢本所承辦人員電話04-22556333分機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