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稱國健署)115年1月23日國健社字第1150260054號函辦理。
二、國健署為鼓勵更多職場加入職場健康促進推動行列,本(115)年度針對99人以下之職場增加「健康促進啟動職場」,請相關單位踴躍申請。
三、凡合法設立之公、民營事業單位或機關〈構〉均可申請,申請資料包括:基本資料、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表,並檢附佐證資料。
四、報名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截止受理,職場可逕至「健康職場資訊網」之「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申請專區」填寫申請資料(網址:https://health.hpa.gov.tw/),或洽詢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各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
五、諮詢窗口:
(一)中區健康職場推動中心:鐘小姐,電話:04-7238595轉4131。
(二)衛生局保健科:方小姐,電話:04-22289111轉70224。
六、檢附旨揭推動方案1份(詳附件),請至本局官網/健康職場交流專區觀看及下載(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801257/802058/2869204/286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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