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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開放貴所轄內居民無償前來領用本處汰換之報廢財物

一、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為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特辦理本次報廢財物無償領用事宜,本次開放領用之財物,係屬已達使用年限且完成報廢程序之傢俱類財物(包含沙發、茶几等),實施方式如下:
(
)領用對象:臺中市轄內居民。

(二)領用費用:免費。

(三)搬運方式:領用人須自行載運及負擔相關搬運費用,本處不提供運輸服務。

(四)物品現況:採「現況交付」原則,領用前得先確認物品堪用情形,領用後不得要求維修或退換。

(五)開放時間:115924日(週四)前,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上班時間不含國定假日),至物品領完為止。

二、有意領用者,請於開放時間內至指定地點登記並載運物品,並請事先聯絡本處承辦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4)23013518分機566

三、檢附「報廢財物清冊」及「居民無償領用登記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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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9-18
  • 發布日期: 2026-09-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屯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