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及代辦人)身分證及印章。2.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本。3.依申請項目不同,需檢附相關文件,如:診斷證明書及評估報告書。4.經戶籍地公所審核,核定通過後發函給申請人。5.申請人於收到公文後才能購置輔助器具。